2025年10月21日,沙坡頭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在訴前鑒定環節,通過送達前案情研判+鑒定時利弊分析,成功消弭雙方對立情緒,最終促成雙方訴前和解并當場履行,該案從收案到履行完畢,僅用時14天。
李某訴施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,李某訴稱在為施某提供勞務期間從高處跌落導致胳膊受傷,要求施某賠償。沙坡頭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收案后將案件分流至訴前鑒定窗口,法官助理周美娜在梳理案件時發現案情較為簡單,訴訟標的較小,具有調解的可能,隨即撥通雙方電話詢問,李某表示施某拒絕溝通,堅持申請司法鑒定確定賠償金額,施某則稱李某既然起訴了,一定奉陪到底。周美娜向李某釋明訴前鑒定的優勢后,引導李某申請訴前鑒定。征得雙方同意后,周美娜迅速組織訴前鑒定,法官李艷婷在和雙方當事人溝通鑒定事項、選擇鑒定機構時,發現李某堅持申請鑒定是施某拒絕溝通的無奈之舉,施某則有“賭氣”的對立情緒。考慮到案件事實清楚、金額不大,法官和助理當即調整辦案思路,圍繞爭議焦點展開調解,對李某的訴訟請求逐一核算,釋明賠償項目的計算方式和賠償標準的依據,同時檢索類案文書的裁判結果進行利弊分析。最終,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并當庭履行完畢,此案的處理,李某賠償款收得明明白白,施某也付得心服口服。
近年來,沙坡頭區人民法院旨在通過多種方式將矛盾化解在訴前,充分發揮每一次與當事人溝通的機會,將調解工作靈活貫穿于每一訴訟階段,既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訴訟風險,又節約司法資源,還縮短案件審理周期,提高審判質效。(通訊員 池杉)